导读
8月21日消息,公开信息显示,联想集团与微博用户“万能的大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后,一审判决被告“万能的大...
8月21日消息,公开信息显示,联想集团与微博用户“万能的大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后,一审判决被告“万能的大熊”向联想集团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16万余元。
文章转载自:界面新闻网 非本站原创
8月21日消息,公开信息显示,联想集团与微博用户“万能的大熊”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后,一审判决被告“万能的大熊”向联想集团道歉,并支付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1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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