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提诺认为,美就是理式,就是宇宙精神,而人和其他生物是由宇宙精神与暗弱、怠惰的物质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的,人从对象上所发现的美也就是理式或残留的宇宙精神,是人的心灵所包含的理式与对象所包含的理式之间发生契合与共鸣的结果,他说:美“是第一眼就可以感觉到的一种特质,心灵凭理性断定它美、认识它、欢迎它,仿佛和它很相契”,因为“心灵既然是心灵,与真实界很相近,真实界比它更高,所以它一旦看到某些东西和自己同类或是有亲属关系的痕迹,就欣喜若狂地欢迎它们,因而回想到自己和属于自己的一切”,--普罗提诺的观点不仅与柏拉图的观点相同,而且还直接把美与亲联系到一起了康德说:“美,它的判定只以一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即一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根据的;那就是说,是完全不系于善的概念,因为后者是以客观的合目的性,即一对象对于一目的的关系为前提”,也就是说“美是一对象的合目的性的形式”,是一种无目的而合目的的东西,--此处的“无目的”是指无功利目的,“合目的”是指对象纯粹的形式与人纯粹的精神之间的相互亲近和默契;黑格尔认为,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自然美是由自然事物“现出一种愉快的动人的外在和谐”而“引人入胜”的结果,但在另一方面“自然美还由于感发心情和契合心情而得到一种特性。
例如寂静的月夜,平静的山谷,其中有小溪蜿蜒地流着,一望无边波涛汹涌的海洋的雄伟气象,以及星空的肃穆而庄严的气象就是属于这一类。
这里的意蕴并不属于对象本身,而是在于所唤醒的心情。
“意志通过单纯空间性现象的适当的客观化就是美”(叔本华),“任何事物,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任何东西,凡是显示出生活或使我们想起生活的,那就是美的”(车尔尼雪夫斯基),“我对这个道芮式石柱的这种镇定自持或发挥一种内在生气的模样起同情,因为我在这模样里再认识到自己的一种符合自然的使我愉快的仪表。
所以一切来自空间形式的喜悦--我们还可以补充说,一切审美的喜悦--都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同情感”(立普斯),都把美感同人对人与对象之间的一体感、亲密感相等同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