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厘金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国内贸易征税制度之一。最初是地方筹集饷需的方法,又名捐厘。中国自清代至中华民国初年征收的一种商业...
厘金 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国内贸易征税制度之一。
最初是地方筹集饷需的方法,又名捐厘。
中国自清代至中华民国初年征收的一种商业税﹐因其初定税率为1厘(1%)﹐故名厘金。
又称厘捐﹑厘金税。
厘金创行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
实即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金。
在全国通行后,不仅课税对象广,税率也极不一致,且不限于百分之一。
有的高达百分之二十以上,有部分货物实行人量抽厘。
咸丰三年(1853)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里下河设局劝捐,其亩捐按地亩肥瘠和业田多寡,照地丁银数分别抽捐,大致每亩起捐自八十文至二十文不等。
同时,对米行商贾推行捐厘之法,向扬州附近的仙女庙、邵伯等镇米行,规定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助饷。
四年三月起,此法推行到里下河各州县米行,并对其他各业大行铺户,一律照捐抽厘,大致值百抽一。
捐厘行业渐次增多,遍及百货,抽捐地区也渐次扩展到扬州和通州(今南通)两府所属各地。
当年下半年,江南大营在镇江、丹阳等县相继设卡抽厘。
截至同治元年(1862)除云南(同治十三年设)和黑龙江(光绪十一年设)外,厘金制度已遍行于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