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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导读 这一学说的基本观点包括人的劳动活动、劳动能力、社会关系、自由个性和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人的活动特别是人的劳动活...

这一学说的基本观点包括人的劳动活动、劳动能力、社会关系、自由个性和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人的活动特别是人的劳动活动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中指出: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人的类特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性活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人类在劳动中产生,人类因劳动的异化而异化,因劳动的解放而解放,因劳动的发展而发展。

由此可知,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

个人作为人类的一分子,按其必然性来说,必须追求和实现这种类特性,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成其为人。

第二,人的需要和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需要是人的本性,是人的活动的动力和目的。

人的能力是实现需要的手段,是主客体对象性关系建立和维系的必要条件。

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日益形成包括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审美需要和自我实现与发展需要层次递进的丰富体系。

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意味着人全面地发展自己一切能力并在实践活动中使其得到充分的发挥,达到各尽其能。

第三,人的素质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主要指人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以及各种素质之间的均衡协调发展。

个性即人的品质和风格是人们在 日常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体质能力、精神状态、心理倾向及行为特征的总和,它反映的是人的不断发展的特殊性和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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