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场规则一、考生必须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开考前十五分钟(首场及英语考试为二十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场。
开考正式铃响后考生才能答题。
开考十五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外语考试因涉及听力考试,考生要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听力开考(包括试听音)后十五分钟内,迟到考生转入备用考场考试。
四、考生入场时,除蓝(黑)色墨水钢笔(网上统一评卷语文学科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圆珠笔、水笔、铅笔(作图用)、圆规、直尺、三角尺、橡皮外,书包、书籍、簿本、纸张和计算器等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思想政治考试开卷,可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进入考场后,即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右上方,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自己的考生登记号(7位)、姓名和座位号(9位)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生必须按规定在试卷或答题纸上答卷,不按规定答卷或在草稿纸上答卷,不予评分。
网上统一评卷学科必须按照“注意事项”规定的要求答题。
七、考生在考试中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得有旁窥、交谈、打手势、做暗号等舞弊行为。
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成绩等处分。
八、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考生离开考场必须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交给监考人员,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考生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人员宣布停止答卷,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位静候,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后方可离场。
十、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