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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导读 财产租赁征收个税的计算 政策规定 (1)征税范围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应...

财产租赁征收个税的计算 政策规定 (1)征税范围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应按此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的征税范围,由财产转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实际征税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人不明确的情况,对此,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2)适用税率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一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国税发[1994]089号,国税函[2002]146号)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 在确定财产租赁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对于被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如纳税人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确实由该纳税人实际负担的,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在扣除以上两项费用以后,按税法规定,还可定额或定率扣除一定的费用。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每次(月)收入额×20%的费用 4)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3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20% 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取得收入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0% 2、举例说明 例 张某从2005年1月起将其自有的200个平方米的门面出租给王某作为饭馆使用,每月租金5000元,租期一年。

张某按月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250元,教育费附加7.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5元。

2005年6月份,因下水管道堵塞请人修理,发生修理费支出900元,修理部门为其开具了正式发票,请计算张某2005年出租门面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 先计算张某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250-7.5-17.5-5000×20%=3725(元) 月应纳税额:3725×20%=745(元) 2、计算6月、7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因为6月份发生了修缮费支出,且该项支出超过了800元,其余额要延续到7月份税前扣除,因此,上面计算出的月应纳税额不适用6、7两月,要单独计算。

4 (1)6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250-7.5-17.5-800-1000=2925(元) 6月份应纳税额: 2925×20%=585(元) (2)7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250-7.5-17.5-(900-800)-1000=3625(元) 7月应纳税额:3625×20%=725(元) 3、计算张某全年应纳税额 张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745×10+585+725=8760(元) 2、"次"的认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纳税方式、纳税地点及纳税时间 (1)纳税方式 财产租赁所得,按次计征,以支付租赁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分笔取得一次财产租赁收入以及取得租金收入时,支付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地点 财产租赁所得,由扣缴义务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应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 (3)纳税时间 扣缴义务人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4、优惠政策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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