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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编写体例(大事记写作格式)

导读 大事记 一、大事记的概念  大事记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记载自己重要工作活动或自己辖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

大事记 一、大事记的概念  大事记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记载自己重要工作活动或自己辖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

  作为一种公务文书,大事记忠实地记载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因此,它首先可以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工作检查、工作汇报、工作统计和上级机关掌握面上情况提供系统的、轮廓性的材料。

其次,大事记具有史料价值,可以起到录以备查的作用。

  二、大事记的分类  根据制文机构职权范围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  世界大事记;  全国大事记;  地区大事记;  部门大事记;  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制文机构性质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  党政组织大事记;  国家行政机关大事记;  社会团体大事记;  企业或事业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记载内容、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  综合性大事记;  专题性大事记;  根据时间跨度的不同,可以分为:  古今大事记;  断代大事记;  年度大事记;  季度大事记;  每月大事记;  每旬大事记;  每周大事记;  每日大事记等。

  三、大事记的格式、内容和写法  大事记的格式单一、固定,由标题和主体两部分组成。

  标题。

  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  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医学大事记》;  由制文单位和文种构成,如《××人民政府大事记》;  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解放以后中国科技发展大事记》;  由制文单位、时间和文种构成,如《××市人民政府八月份大事记》等。

  主体。

  一般由时间和事件两部分组成。

  时间按年、月、日的顺序依次排列;每件大事年、月、日齐备。

对时间不确切的事件,应尽力进行考证,大事记条款,严格按照大事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先排有确切日期的大事,后排接近准确日期的大事,日期不清者附于月末,月份不清者附于年末。

  事件是指重要工作活动和重大事件。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所产生的重大反响和出现的重大问题;  机构设置、体制变动、重要人事调动等机构和组织变动情况;  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包括内务和外事活动;  上级到本地区、本部门参加重大活动,或检查、指导工作并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部署、指示等;  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件等。

  四、大事记录的范围  (一)属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  1.人事变动事。

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调动;本机关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离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2.组织变动事。

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机构的成立、撒销、合并;本机关及所属下级名称的更改、职权范围的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变更、办公地址的迁移,人员编制增减等事.  3.其他事。

包括:本地区、本机关之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在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影响,以及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重大社会动态、事故;气象的重大变化,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善后处理等事。

  (二)属日常重要工作或活动的记录范围  1.上级对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

包括:上级对本级的工作活动重要的书面或电话指示、指导;领导人亲临视察、检查以及提出的主要意见;上级发来的重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什么等.2.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

包括:对上级重要指示、指导、意见、精神的贯彻情况;本级机关发出的重要文件;重要决策和决议事项;本级领导人对机关部门或下属单位所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本地区、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本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出访等.3.其他工作和活动。

包括:本级机关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工作成就,例如在工农业生产方面、城市建设方面、财政贸易方面、文教卫生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科学技术的重大发明创造等;本级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失误以及上级的批评和本级对失误所采取的措施、办法等。

(摘自《应用写作》1987年第2期,《谈谈大事记》)  大事记主体的写法:每事一条,每条一记。

  写法要求如下:  (1)准确无误。

  (2)择大事而摘其要。

  有大事则记,无大事则不记,不必勉强凑数,遗笑后人。

  《大事记》  十二卷、《通释  三卷、《解题  十二卷(浙江吴玉墀家藏本)  宋吕祖谦撰。

祖谦有《古周易》,已著录。

是书取司马迁《年表》所书,编年系月以纪《春秋》后事,复采辑诸书以广之。

始周敬王三十九年,迄汉武帝征和三年。

书法皆祖太史公。

所录不尽用策书凡例。

《朱子语录》所谓伯恭子约宗太史公之学,以为非汉儒所及者,此亦一证也,其书作於淳熙七年。

每以一日排比一年之事。

本欲起春秋后迄於五代,会疾作而罢。

故所成仅此,然亦足见其大凡矣。

讲学之家,惟祖谦博通史传,不专言性命。

《宋史》以此黜之,降置《儒林传》中。

然所学终有根柢此,书亦具有体例,即如每条之下各注从某书修云云,一一具载出典,固非臆为笔削者可及也。

《通释》三卷如说经家之有纲领,皆录经典中要义格言。

《解题》十二卷则如经之有传,略具本末而附以已见。

凡《史》、《汉》同异及《通鉴》得失,皆缕析而详辨之。

又於名物象数旁见侧出者,并推阐贯通,夹注句下。

《朱子语录》每讥祖谦所学之杂,独谓此书为精密。

又谓《解题》煞有工夫,只一句要包括一段意思。

观书中周慎靓王二年载魏襄王问孟子事,取苏辙古史之论,后《孟子集注》即引用其说,盖亦心服其淹通,知非赵师渊辈所能望其项背也。

所附《通释》,《文献通考》作一卷。

此本乃宋嘉定壬申吴郡学舍所刻,实分三卷。

《通考》盖传写之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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