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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劳动合同)

导读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可分为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可分为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准绳,双方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从主体、内容以及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全过程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违反法律规范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关于上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劳动法》第18条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法》第18条还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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