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业务种类 计费单位 资费标准 本埠(县)资费 外埠资费 1 信函 首重100克内。
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 0.80 1.20 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1.20 2.00 2 明信片 每件 0.80 3 印刷品 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0.40 0.70 续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 0.20 0.40 4 邮简 每件 0.80 1.20 5 回音卡 每件 0.80 6 挂号费 每件 3.00 7 回执 每件 3.00 8 盲人读物 按水陆路平常邮件寄递 免费 9 普通包裹 每500克为一个计费单位按照寄递里程分区核订。
具体标准详见现行《国内包裹资费表》 每件挂号费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