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增值税实行产品比例税率,分为8%;2、12%;3、14%;4、16%;5、18%;6、20%;7、21%;8、23%;9、26%;10、30%;143%;12、45%;12个档次。
多数产品的税率是在原工商税、产品税税负基础上换算确定的,部分产品的税率,在原税负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分类(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扩展资料: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
(一)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3%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3% , 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9%。
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
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
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