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工商局负责注册登记的,只有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才能称为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非企业性单位不能以“企业”来称呼。
以企业登记的角度来看,企业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它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
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
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
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
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
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
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
(这是个新类型,以前没有)。
需说明的是,平时人们所说的私营企业主要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
还有个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它规模较小,单从名称上看,可能会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不大出来,但核发的营业执照不同,并且,“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不能以企业来对待。
上面“雅典娜女神”回答的也很详细,但企业类型不应该按技术监督局、税务局等其它单位要求的报表统计要求来划分,应以工商登记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