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注:出自《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防汛物资主要涉及到防汛抢险物资是防汛抢险物资的简称主要包含两大类:防汛抢险工具与设备和防汛设备物资。
扩展资料:《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央物资用于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设施抗洪抢险、防汛救灾、以及严重干旱地区抗旱减灾的需要。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物资,首先由地方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自行解决。
确因遭受严重水旱灾害并符合第十二条规定,需要调用中央物资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国家防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
若情况紧急,也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
申请的内容包括调用中央物资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国家防总调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仓库发货,由仓库快速将中央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国家防总、水利部反馈调运情况。
第十五条,调用中央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出物资的仓库结算。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要做好中央物资的接收工作。
防汛抢险或者抗旱减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物资的仓库存储。
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
第十七条,国家防总启动Ⅰ级或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地方应对该响应级别申请调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汛物资百度百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