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2008-10-21 18:41:11) 标签:杂谈 权利属于全体公民,即广大人民群众。
权力则掌握在少数官员和负责人手中。
掌握权力的人本来是受掌握权利的人们委托行事的。
从理论上说,掌握权力的人应当服从掌握权利的人们的支使。
掌握权力的人的任免升降,应掌握在掌握权利的人们手中。
从这个意义上说,掌握权力的人只是公仆,掌握权利的人应当是主人。
事实上,权力的支配作用常常掩盖本来的主从关系,于是便给人们造成一种假象,以为掌握权力者可以决定掌握权利者的命运。
权力与权利,谁是原生的,谁是派生的?从理论上讲,这本来是很简单、很明确的。
没有人民的权利,哪里有官员的权力?古今中外的统治者,口头上很少不讲尊重人民的权利,但真正实行的却很少。
掌握权力者漠视掌握权利者,是很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掌握权利者也漠视自己的权利。
如果人们不注重自己手中的权利,总是企盼好皇帝、“父母官”的出现,幻想掌握权力者不受监督便会普施恩惠于百姓,那实在是太天真了。
不受权利制约的权力,必然要导致腐败。
权力是有大小之分的,下级的小权要服从上级的大权,不然权力就无法运作。
但权力对于权利来说,却没有这样的大小关系。
无论多大的权力,都不能让人民的权利服从。
对于诸如人权、公民权、选举权等等权利,任何权力都不应压制和侵犯。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就叫滥用权力。
反之,应将权力当作权利的派生物,使各种权力服从于、服务于权利。
所谓民主,所谓人民当家作主,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的。
权力的大小,仅仅表现为服务于权利范围的大小,权力的优劣仅仅表现为对权利服务的好坏。
权利是原本的,权力是派生的。
权力是由权利决定的,因而也应当用权利来监督、衡量权力的运作。
在现实生活中,权力是起支配作用的,但它的力度和限度都应是由权利决定的。
权力与权利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两个轴心,权力主要是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社会管理的职能;权利主要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各种利益。
这两者是以法为核心的两个方面,互为依存,缺一不可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
任何社会都是一定的权力和一定的服从的统一。
权力有两层含义:一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就是国家的强制力量,像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二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它同一定的职务相联系,即有了一定职务就有了相应的某种权力,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
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
例如,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
持酒劝风[先知] 两者的区别:一、行使主体不同。
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处分方式不同。
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三、推定规则不同。
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
”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四、社会功能不同。
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两者的关系:一、相互依存。
一方面,一国最高权力来源于其公民对自身部分权利的让渡;另一方面,权力在将自然权利确认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
二、相互作用。
一方面,公民可以以权利控制权力;另一方面,法定权利的实现,救济也离不开权力。
三、相互冲突。
一方面,权力是保障权力必不可少的力量;另一方面,为了切实保护权利又必须限制权利。
雪花梨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