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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孝绪传注释(阮孝绪传(古文翻译))

导读 以下是我根据《二十四史全译》之《南史》一书译孝绪七岁出继从伯胤之。胤之母周氏卒,有遗财百余万应归孝绪,孝绪一无所纳,尽以归胤之姊琅...

以下是我根据《二十四史全译》之《南史》一书译孝绪七岁出继从伯胤之。

胤之母周氏卒,有遗财百余万应归孝绪,孝绪一无所纳,尽以归胤之姊琅邪王晏之母,闻者咸叹异之。

年十六,父丧,不服绵纩,虽蔬菜有味亦吐之。

外兄王晏贵显,屡至其门,孝绪度之必至颠覆,闻其笳管,穿篱逃匿,不与相见。

曾食酱美,问之,云是王家所得,便吐餐覆酱。

及晏诛,亲戚咸为之惧。

孝绪曰:“亲而不当,何坐之及?”竟获免。

译文:孝绪七岁时,过继给堂伯阮胤之。

胤之的的母亲周氏死后,有遗产一百多万应该属于孝绪,孝绪一点也没要,全部给了胤之的姐姐琅邪王晏的母亲。

听说此事的人,都对孝绪既叹服又惊异。

十六岁时,父亲去世,服丧期间不穿丝絮之衣,即使尝到味美的蔬菜也要吐掉。

表兄王晏地位显贵,多次到孝绪家,孝绪估计他必遭大祸,一听到王晏带来的仪仗队的奏乐声,就钻过屋后的篱笆逃避躲藏起来,不愿和他相见。

有一次吃酱觉得味道很美,问酱从何而来,听说是来自王家,马上吐出所吃的东西并将酱倒掉。

等到王晏被诛,亲戚们都怕他受牵连,为他担心。

孝绪说:“虽是亲戚,但不是同当,怎么会被连坐?”最终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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