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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评定要求(初级职称怎么评定)

导读 由于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样的技术员的评定职称,所以在网上找了些资料供你参考: 一、 评定范围、对象与等级 (一)凡在农村或国营...

由于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样的技术员的评定职称,所以在网上找了些资料供你参考: 一、 评定范围、对象与等级 (一)凡在农村或国营农林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建筑业、农村水利水电、农业机械化、农业财会与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保等行业的农民技术人员,符合农业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及《广东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实施办法》的,均可申报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

(二)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的等级定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

根据农民技术人员所从事的技术工作,在职称后注明专业类别。

二、 评定与晋升条件 申报评定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具有献身农业精神,努力为发展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服务。

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定或晋升相应技术职称。

(一) 农民技术员条件: 中专(指农业或相近专业,包括普通、成人中专,专业证书班、下同)及以上毕业学历;取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初、高中毕业经岗位专业技术培训(300学时以上)取得结业证书后,分别从事本专业技术推广工作二年和一年,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一般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和小结,能解决生产中一般技术问题。

3、在本专业岗位技术推广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

(二) 农民助理技师条件: 本科毕业学历;大专毕业学历,在本专业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四年以上,基本能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承担本专业技术工作。

2、能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

3、能参与制定小型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能撰写工作小结,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良好。

(三) 农民技师条件: 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农民助理技师职称五年以上,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显著。

2、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某些技术难题,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指导农民助理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3、能配合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能独立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四)农民高级技师条件: 中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取得农民技师职称五年以上,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试验、示范、推广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3、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开展科学实验,带头应用并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提高当地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成绩优异,获得市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首次评定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可不受各职级间隔年限限制,对照各级条件直接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少数确有特殊专长或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晋升间隔年限限制,经本人申报,评审组织评审通过,破格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职称。

破格的条件是:获得省(部)、市、县(区)科技推广、科技进步(成果)奖励、表彰的农民技术人员;承包、技术指导的土地、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显著,被评为全国、省、市、县(区)劳动模范、生产能手,或被授予全国、省、市、县(区)“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称号的农民技术人员,可分别破格申报评审农民高级技师、农民技师和农民助理技师职称。

(一)具备下列诸条件者,可评定为村镇建设助理技术员: 具有初中学历或经过县以上的系统专业培训累计达半年以上,初步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从事村镇建设技术工作,包括规划、设计、施工、勘测和管理等工作。

3、从事村镇建设工作二年以上,并在工作实践中成绩较好。

(二)具备下列诸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村镇建设技术员: 具有高中学历或经过县以上短期专业培训累计达一年以上。

2、基本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知识技能,解决村镇建设规划、设计、施工、勘测、科研和管理等技术工作中一般技术问题。

3、已取得村镇建设助理技术员职称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参加(专业证书>班学习,获得岗位合格证书,经考核合格;从事村镇建设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在工作实践中成绩良好。

(三)具备下列诸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村镇建设助理工程师: 具有或相当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历和技术水平,能掌握运用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组织、主持村镇建设一般技术项目的能力,解决村镇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勘测和管理等技术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撰写技术总结和工作报告。

3、从事村镇建设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经(专业证书)班学习并取得岗位合格证书,从事村镇建设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首次评定的,应从事村镇建设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并在工作实践中成绩显著。

(四)具备下列诸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村镇建设工程师: 具有或相当于大专毕业以上学识水平,能较熟练掌握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有某些专长。

2、具有组织、主持村镇建设中较大技术项目的能力,能独立解决村镇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勘测和管理等技术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难题,并有撰写技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村镇建设初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3、从事村镇建设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经考核合格;首次评定的,应从事村镇建设技术工作十二年以上并在工作实践中成绩优异。

第六条 为了加强村镇建设技术评定和晋升工作的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参加同级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领导小组,并认真负责搞好村镇建设技术职称评定晋升工作。

我省村镇建设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晋升工作在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行,下设村镇建设技术人员职称考评小组(简称省考评小组),村镇建设技术职称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其职责是:调查研究、指导、检察、督促村镇建设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协调解决评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评定职称宏观指标的控制。

各地(市)、县(市、区)应在当地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领导小组领导下,参照省的作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当地村镇建设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

第七条 评定村镇建设技术人员职称,各地要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建设主管部门组成7—9人的村镇建设技术人员考评委员会(或小组),其中,具有国家中级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应占半数以上。

考评委员会(或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具体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村镇建设技术职称评定和晋升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凡申报村镇建设技术职称者,需填写村镇建设业务技术简历表,并附本人学历证明,代表本人业务工作能力的总结或工作报告。

以乡镇为单位上报。

经考核、评审批准授予的技术职称,记入本人人事或业务考绩档案。

第九条 考评委员会(或小组)对申报参加村镇建设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试、评审。

评审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数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为通过,写出考评意见及评审结论,由主任委员(或考评组长)签名盖章后生效。

考评委员会(或小组)将评审通过的有关材料报送同级领导小组复核、批准并颁发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

证书由省农职评定和晋升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加盖省职评定、晋升领导小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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