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规定: 早上下午和晚上到校后一律进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第2条规定: 中午、下午和晚上放学后把板凳放到桌子底下扶正摆好。
第3条规定: 晚自习放学后五分钟内必须做到人走灯灭。
第4条规定: 值日小组在完成值日后须召开小组例会,任何成员不得擅自提前早退。
第5条规定: 一切公共集会场合均以跨立为基本姿势。
第6条规定: 鼓掌欢迎到我班听课、讲课、参观、学习的领导、老师和同学。
第7条规定: 所有拿到教室来的作业、试卷等都必须有秩序地发下去。
第8条规定: 注意自己的形象,避免在教室里发出只有低级动物才会发出的声音。
第9条规定: 像爱护自己家的东西一样去爱惜教室内的一切物品。
第10条规定:值日班长应以自己最大的认真程度填写好班务日志,不允许任何人涂改日志内容。
第11条规定:不论谁翻阅报纸,看完后按规定整齐地整理并规范地挂好摆正。
第12条规定:每个同学要珍惜几天一次的劳动机会,全身心地做好值日。
第13条规定:每天分早、中、下午三次值日,每次值日均需将所有应该擦拭的地方擦拭一新。
第14条规定:教室内不准出现一颗瓜子皮。
第15条规定:每人负责好自己座位下的小区域,只要能被视线捕捉到的小杂物,一定记得马上捡起。
第16条规定:把废纸等杂物放到垃圾筐内应遵循如下要领:拿好要扔的废纸,走到距垃圾筐0.2米处,俯身轻轻将纸团准确放入筐内。
其他动作行为皆为不合格动作,必须重做。
第17条规定:室内擦地的原则为“干擦狠涮”,不要将水直接倒在地上或地板擦上,要想办法做到在地面上寻找一种微雨过后“沾地欲湿”的感觉。
第18条规定:地上出现粉笔头,无论大小,都应自觉捡起放入粉笔盒中。
第19条规定:卫生工具一律按要求整齐摆放,要求整齐划一,角度端正。
第21条规定:不经允许,不准拿别人财物,一经发现,杀无赦、斩立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