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是中国近史上,与西方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条约共分十三条,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中英两国以后“和好”,“各往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安全”。
二、中国开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英国可派领事、管事等官式外交代表,设驻于这五个港口城市。
三、中国将广东省宝安县的一个沿岸小岛香港,割与英国。
四、中国赔偿英国鸦片烟价六百万两。
五、中国方面取消“公行”制度,并偿英三百万两作为商欠之数。
六、中国赔偿英国军费一千二百万两。
七、“以上酬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两,此时交银六百万两”,并规定了其余的一千五百万两,在以后的分期交付方法。
八、凡英国人在中国被囚禁者,全部释放。
九、凡因与英人有关,或在鸦片战争中与英国事被监禁者,亦全部释放。
十、议定税则并规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中国,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
十一、中英两国文书平行。
十二、中国交付第一批六百万两款项后,英军退出南京、镇江、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买贸易,同时自宁波外港镇海撤兵,至于驻在定海舟山及厦门鼓浪屿的英军,则待中国将二千一百万两全数交清,及实际开放了五口通商后才撤退。
十三、条约应迅速交两国皇帝批准,并换约。
鸦片战争前的香港历史 香港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东汉。
1 9 5 5 年发现的李郑屋古墓,可以证明早在两千多年前,香港便已有人居住。
唐朝时候,青山(屯门)一带,已有很多中国人居住,当时的青山,是一处颇为繁盛的港埠。
并有唐朝驻军,保卫珠江的入口,外国来的船支,必须经过青山,才可转去广州。
宋朝时,一位官员邓符协被派到广东做官,经过青山,很喜欢此地,于是,在任满后,和家属定居于锦田山谷,建立了一个村落,称为“北围”。
他的子孙后来又建立了“吉庆围”。
清朝时候,清兵于1 6 6 2 年派兵到现在的新界,并命令乡民留辫。
香港在清朝时,一直在对外通商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香港在地理上与广州唇齿相依,而广州是清朝对外开放的唯一商埠。
英国在后来的对华贸易中,发现香港的重要性,认为如能据为已有,将对其扩大对华及其他远东诸国贸易,有极大好处。
因此,在1 8 4 1 年,中英鸦片战争后,要求战败的中国清政府割让香港。
在英国占领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个荒岛,岛上南部的赤柱、大潭笃和石排湾,东部的阿公岩,水井湾等,有一些渔民居住。
其他黄泥涌、灯第洲、七姊妹等几处,则有一些小村湾,当时,岛上的居民约3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