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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的规定(仲裁时效)

导读 很简单,你怕过时效,可以委托律师负责,你这种案子不复杂呢,估计2000-3000就搞定啦。 至于你一直关心的仲裁时效问题要分两方面: 1,补...

很简单,你怕过时效,可以委托律师负责,你这种案子不复杂呢,估计2000-3000就搞定啦。

至于你一直关心的仲裁时效问题要分两方面: 1,补交保险,不管是几月几年后都可以申请补交的,这个不管是单位错还是你的过错离职都可以申请的。

2,双倍工资赔偿,这个只能在你与单位“书面结束劳动关系“那天开始+60天内申请仲裁,趁现在没过期的赶紧,但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我详细解释给你听吧。

你07年6月-09年1月在公司工作,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的说法是新劳动法才有的,意思就是2008/1/1之前的劳动关系是不能申请双倍工资的,新劳动法严格地来说:按第四十七条规定,你要申请补偿金也是从2008/1/1开始计算的(但你仲裁的时候不妨从入职时开始算,因为仲裁员每个人对这个的理解都不同,这就是新旧条文交替期的肓点)。

那你可以申请双倍月工资的赔偿期限是:08年2月-09年1月之间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就是: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好,理清你的劳动关系后,再来看是你要提出离职还是公司通知你离职,两种情况又不一样。

1,你提出离职,按劳动法第47条规定办,你可以得到2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

2,公司抓到你把柄说你不能胜任那个岗位,或者算计了你让你签了什么你自愿离职的协议,你怕是得不到任何赔偿了。

但是要是公司无理由让你离职,你可以申请的赔偿如下: 1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代通金1个月薪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3补交保险 4加班费 5未付的工资 6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月薪计算,不满半年算一年。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按双倍计算。

虽然法律依据是这样,但你可以尝试申请从入职开始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估计仲裁会 仲裁法的效力先是调解,二是仲裁,三才是诉讼,你调解无效的话还是要提请仲裁的,尽量不要浪费时间的好。

你可以单位不讲信用的理由(拿出事举例),不接受调解就是要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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