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事”和“启示”,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用得较频繁但又容易混淆的两个词。
遗失了东西,写一张“寻物启事”;某单位要招工,贴一份“招聘启事”。
但是,上述“启事”却常被人写成“启示”,这类错误甚至见诸报刊上的广告用词,可见对这两个词的构成和它们各自的含义大有辨析的必要。
“启”是个多义字。
“启”的甲骨文字形像用手去开门,所以它的本义是打开。
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门启而入”,“启”指打开,后来“启”由打开的意义引申为开启、启发、让人得以领悟等意思。
双音词“启发”、“启迪”均用此义。
开导蒙昧叫“启蒙”。
例如宋朝朱熹著的《易学启蒙》,其书名就表明该书乃是示人学习易学的门径。
教导初学者也叫“启蒙”,现在称幼儿教育为启蒙教育即用此义。
再引申之,“启”还有陈述、表白的意思。
古诗《孔雀东南飞》中有“堂上启阿母”,此处“启”的意思就是告诉、表白。
旧式书信在正文开头称“某启”或“敬启者”,“启”均表写信的人向对方表白启告。
“启”的这个意义构成的双音词有“启白”、“启告”、“启报”等。
在合成词“启事”和“启示”中,“启”表示意义并不相同。
“启示”的“启”义为开导启发,“示”也表示同样的意义。
“示”本指把东西给人看。
在“示威”、“示弱”、“示众”等词语中,“示”皆表此义。
由让人看的意义再引申,“示”又有指示、开导、让人明白某种道理的意思。
如:“老师,这个问题怎样解答,请您给我一些启示!”因此,在合成词“启示”中,“启”与“示”是同义并用。
“启示”的意思是启发指示、使人有所领悟的意思。
至于“启事”的“启”,则为陈述表白的意思。
“启事”即为公开声明某事而刊登在报刊上或张贴在墙壁上的文字。
因此,为寻找失物、招聘职工或其它事情写个文告,都应当称“启事”才对,如果自称“启示”,那不仅于文意有悖,而且似乎摆出一副居高临下、自以为给别人启发的架势,这就闹出了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