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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一样吗(常住户口)

导读 户口管理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指户籍登记地,经常居住地和暂住地同属流动性质,只不过经常居住地相对于暂住地而言,居住的...

户口管理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指户籍登记地,经常居住地和暂住地同属流动性质,只不过经常居住地相对于暂住地而言,居住的时间长些而已。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结婚登记必须到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不可能是“经常居住地”,因为,在经常居住地是没有户籍登记的。

但离婚时的情况除外:即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除外: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的,但是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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