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和“做”这两个常用的词,由于不仅音同,有时意思也相同,或者词义相差甚微,所以在报刊上常被用混淆或混用。
因此有必要辨析。
“作”常用来表示当作、作为和充当的意思,如作罢、作别、作价、作保、作陪、作依据、作为献礼、过期作废、认贼作父。
“作”还常表示从事某种活动的意思,如作案、作恶、作乐、作祟、作了报告、作出规定、特作如下通知。
“作”还表示写作和作品的意思,如作曲、作词、成功之作。
“作”也表示振作、起始和装作、发作的意思,如一鼓作气、日出而作、装模作样、作呕。
“作古”表示去世,“作为”表示所作所为或成绩,也都用“作”。
“做”表示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如做工、做法、做买卖、做好准备、做出成绩、多做贡献、做到公正办案。
“做”还表示制作和制造的意思,如做衣服、做家具、做文章、做作文。
“做”也表示当、充当的意思,如做媒、做官、做老师。
“做”还表示举行、举办和用做、结成某种关系的意思,如做寿、做礼拜、树皮可以做造纸的原料、这篇文章可以做教材、做伴、做亲、做朋友。
“作”和“做”都有表示充当和从事某种活动的意思,所以有些词可以通用,如作客和做客、作对和做对、作声和做声、作人和做人,可以通用。
但不是表示这方面意思的词都可通用,例如,作对和做对头、作态和做出一种姿态、作曲和做文章、做教师和作为教师,还有文章“作法”和处理事情的“做法”,其中的“作”和“做”都应该区别使用,因为表达的意思有细微的差别。
在汉字中,“作”字出现很早,“做”字出现较晚,开始凡写“做”的地方都可写“作”,现在已有分工,不能混用。
习惯上,制作或活动涉及的对象是具体的,一般用“做”;抽象一点的或书面色彩重一点的,一般用“作”;成语里一般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