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2008年11月2日后购买的住房;房子属于普通住房,即144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以下、90至144平方米之间两类);房产登记人属于首次购房。
夫妻一方有商品房房产,则不能享受首套房优惠。
但是,继承、拆迁、分家等情况获得的房产,则不属于商品房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