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的含义 直辖市是直属中央政府管辖的行政区。
直辖市在行政上的单位是国家一级行政区,行政的层级上,与省同级。
其政治、经济各方面都直接与中央挂钩。
计划单列市是指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
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
省会城市不可能再设为计划单列市,因为过去的计划单列省会都已经相继取消了。
目前一共有五个计划单列市: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厦门。
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主要区别是:直辖市是一级行政区。
计划单列市仅仅是在经济上享受省级待遇。
副省级城市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的行政地位之称,源自改革开放1980年代,当时由于其特有的经济地位而被称为“计划单列市”,和省会等较大城市一样,具有宪法授予的部分立法权。
按照中国大陆行政区划来划分,“副省级城市”属于省辖市之列的地级市。
重庆是第一个副省级城市。
根据1994年2月2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中编[1994]1号)经中共中央、中国国务院同意成为“副省级城市”,包括重庆共计有副省级城市16个,因重庆于1997年划分为直辖市减少为15个。
其最高行政官员(市长)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长级(副部长级)。
副省级城市目前有十五个,分别如下: 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
广州是副省级城市中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GDP位居大陆城市第3位;成都是人口最多的城市,位居大陆城市第4位。
省会城市是省的行政中心即政府驻地。
我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省会,直接称为政府所在地。
地级市指我国行政地位与地区相同的城市,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因其行政地位和地区(地区行政专署)相当而被称作“地级市”,自1983年正式作为区划术语固定下来,取代之前的省辖市之称。
县级市是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县级行政区——市(城市),宪法所指的“不设区的市(即不设市辖区的市)”,县级市为省、自治区所设地方行政单位;作为区划术语,“县级市”自1983年开始正式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