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证明XXX支行: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一张由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0XXX3-211XX56,金额为10000.00元(壹万元整),出票单...
证明XXX支行: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一张由贵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为30XXX3-211XX56,金额为10000.00元(壹万元整),出票单位:苏州XX限公司,帐号为:732XX90,付款行为:XX银行XX支行;收款人为:XXX公司,账号:7324610182200011322,收款人开户行为:XXX行;出票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到期日为2012年1月20日。
因我公司财务人员的失误,致使该承兑汇票超期未托收承付,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法律纠纷均由我公司承担。
XXXXXX 2011.10.8。